根据《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》(苏建建〔2003〕247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苏建质安〔2013〕170号)文件精神,我司承建的青年公寓二期二标段工程,经考核审定,被授予江苏省2013年第二批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。